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XXX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我已仔细阅读湖南省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五、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简单二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
20xx年xx月x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xx
xx学院xx班
xx年xx月xx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2.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4.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5.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诋毁、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6.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7.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8.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9.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厚德笃学,知行合一 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
中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诚信考试,诚信做人”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3、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自觉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填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5、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有其它舞弊行为。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
承诺人(签字):
20xx-1-10
南湖中学德育处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12月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签名:日期: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临沂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文档为doc格式